权力基本编码 362009H1M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42601460744474362009H1M00002
办事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德安县公安局 责任处(科)室 九江市德安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4260146074447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证件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当场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德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区综合窗口
  • 窗口地址
    德安县东风路32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错时延时时间:周一至周五12:00-13:30 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电话号码
    0792-4335611
  • 咨询邮箱
    815040780@qq.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德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区118室
  • 窗口地址
    德安县东风路32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8室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5月1月-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号码
    0792-4368260
  • 投诉网址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不支持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军人退伍落户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赣公字〔2022〕18号)规章赣公字〔2022〕18号设立依据条款名称江西省公安厅第四十二条 军人退役的,凭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的安置接收证明、退役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落户地的居民户口簿(单独立户的,提交本人及配偶的房屋权属证明;挂靠集体户的,提交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安置地公安派出所与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不一致的,由公安机关内部核查户口注销情况后办理(申请人可自行提交户口注销材料)。 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或者退回的,应当由本人凭部队或兵役机关出具的证明,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家庭住址变迁的,向现家庭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恢复户口,并提交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办理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时,发现其注销户口与现申报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其提交部队或者其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认定)身份信息等证明,在查明事实、确认身份信息后,予以办理。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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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线下办理流程图,如图:
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驾驶证注销结果样本
问题任何派出所都可以受理吗?
答案不是,需要提交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