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办机构 |
无联办机构 |
服务主题分类 |
设立变更;准营准办 |
| 审批结果名称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 数量限制 |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
| 年检 |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
| 年报 |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
| 是否支持通办 |
支持通办 |
通办范围 |
全县通办 |
| 是否支持网办 |
支持网办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网上支付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是否进驻大厅 |
已进驻大厅 |
| 服务渠道 |
CK,JXZWFWW,InternetZWFWGateway,YiDongKeHuDuan,ShiTiDaTing,ZiZhuZhongDuan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
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
需要现场勘验 |
|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
不需要组织听证 |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
|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
是否需要鉴定 |
不需要鉴定 |
|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
不需要专家评审 |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需要向社会公示 |
| 权限划分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
| 行使内容 |
负责辖区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不含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受理、审查、决定。 |
| 审批结果有效期 |
5 |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
|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
第三十二条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九十个工作日至十五个工作日期间,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在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延续许可申请的,原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后,食品经营者应当暂停食品经营活动,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后,方可继续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十三条 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以及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食品经营者取得纸质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的,应当同时提交。 |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
全国 |
|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